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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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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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100毫升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黄河制药厂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751 |
国药准字H20058517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可用于伴有粘性痰的急性和慢性支气管或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1、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一次10ml(2汤匙),每日2次 2、12岁以下的儿童依据病情建议采用如下治疗剂量: 3、6~12岁儿童:每次5ml(1汤匙), 每日2~3次 4、2~6岁儿童: 每次2.5ml(1/2汤匙),每日3次 5、1~2岁儿童: 每次2.5ml(1/2汤匙),每日2次这一服法对于急性呼吸道疾病治疗和慢性病的初始治疗是适当的,14天后剂量可以减半。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通常能很好耐受。轻微的上部胃肠道副作用偶有报道(主要为胃部灼热、消化不良和偶尔出现的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报道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其中的某些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 |
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
成分 |
枇杷叶、罂粟壳 、百部、白前、桑白皮 、桔梗 、薄荷脑、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的液体;气香,味甜。 |
无色澄明或几乎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分高反应性者不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