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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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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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瓶装120ml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黄河制药厂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751 |
国药准字Z44022973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
清肺热、止咳、祛痰。用于风热侵肺引起的口干作渴,咳逆痰多及支气管炎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枇杷叶、罂粟壳 、百部、白前、桑白皮 、桔梗 、薄荷脑、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枇杷叶、百部、前胡、桔梗、桑白皮、薄荷脑。辅料为:蔗糖、柠檬酸、杏仁香精、杨梅香精、苯甲酸。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凉。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