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枇杷膏(蜜炼)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强力枇杷膏(蜜炼)

氢溴酸右美沙芬咀嚼片

规格

每瓶装180克

生产企业

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可迪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13001

国药准字H20000049
说明
适应症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克(相当于原药材2.3克),一日3次。

咀嚼服用。7-12岁,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禁忌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1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成分

枇杷叶、罂栗壳、百部、白前、桑白皮、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香精、枸橼酸、苯甲酸钠。

1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稠厚的半流体,气香,味甜。

本品为淡黄色片或白色片。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孕妇慎用;

4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