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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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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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0.15g |
生产企业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201 |
国药准字Z2202184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重度难治性节性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痤疮(粉刺)。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治疗痤疮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议开始剂量为0.5(mg/kg)/日,分两次口服。本药为脂溶性,进餐时服药可促进吸收,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疗程之间可停药8周,停药后短期内可持续改善症状。 |
口服,一次2-4丸,一日3次,14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口唇及皮肤干燥,唇炎,脱屑,瘙痒,疼痛,皮疹,皮肤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还可出现继发感染等。 2.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混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3.毛发疏松,指甲变软。 4.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衄等。 5.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6.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上述副作用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性有关。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上述不良反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 |
腹泻、腹痛、恶心、呕吐、胃不适、皮疹、瘙痒、头晕等。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
1.孕妇禁用。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
穿心莲、牛黄、金银花、蒲公英、大黄浸膏、山豆根、栀子、珍珠层粉、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软胶囊,内容物为橙黄色油状混悬液。 |
本品为深棕色的圆形浓缩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3.如有较多脓肿、囊肿、脓疱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由医师指导,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大便溏稀者应停服。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