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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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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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0.1%(30g:30mg) |
生产企业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201 |
国药准字H2017340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重度难治性节性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
本品适用于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轻中度寻常型痤疮的局部治疗。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治疗痤疮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议开始剂量为0.5(mg/kg)/日,分两次口服。本药为脂溶性,进餐时服药可促进吸收,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疗程之间可停药8周,停药后短期内可持续改善症状。 |
睡前清洗痤疮患处,待干燥后于患处局部涂一薄层本品,每日一次,注意避免接触眼部和唇部。治疗后4至8周开始临床起效,3个月后有明显改善。已经发现,经过阿达帕林6个月治疗期患者有较好的耐受性。推荐在3个月治疗后评估患者的改善情况。由于刺激反应而停止治疗或降低用药频率,可以根据治疗耐受性的情况以恢复或增加用药频率。增加给药用量不会增强疗效或加快起效速度,但是可能导致发红,脱屑或其他不适。没有对小于12周岁儿童进行有关本品有效性和耐受性的研究。 |
副作用 |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口唇及皮肤干燥,唇炎,脱屑,瘙痒,疼痛,皮疹,皮肤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还可出现继发感染等。 2.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混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3.毛发疏松,指甲变软。 4.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衄等。 5.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6.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上述副作用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性有关。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上述不良反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 |
临床试验过程中和本品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按系统器官分类和按频率分为以下类别: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不常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非常罕见(<1/10000),未知(从可用数据无法估计)。 (1)皮肤和皮下组织: 常见:皮肤干燥,皮肤刺激,烧灼感,和红斑。 不常见:接触性皮炎,不适,日晒伤,瘙痒,脱屑,痤疮。 未知:皮肤疼痛,肿胀。 (2)眼睛疾病: 未知:刺激,红斑,瘙痒,眼睑肿胀。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达帕林。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软胶囊,内容物为橙黄色油状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凝胶。 |
注意事项 |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
特别警告: 1、本品含有对羟基苯甲酸甲酯(E218),可能导致过敏性反应(可能是迟发型反应)。 2、本品含有丙二醇,可能导致皮肤刺激反应。 注意事项: 1、如果发生超敏反应或严重刺激反应,则治疗应当暂时性或永久性停止。 2、如果意外应用于粘膜(眼,口腔,鼻粘膜)或开放性伤口上,必须用温水洗净。 3、考虑到本品具有轻微刺激性,应当避免同时使用收敛性清洁产品和可引起皮肤干燥或刺激性的产品(例如有香精或含酒精的产品)。 4、暴露于日光和紫外光可增加刺激性。因而在治疗期内尽量避免日晒和紫外线照射。 5、若仅限于最低程度日晒(戴帽子并涂防晒产品进行保护)并且对用药频率进行适当调整,则可继续治疗。 6、日光暴晒(例如在海边暴晒一整天)时,暴晒前一天、当天和后一天不得应用凝胶。 7、如有既往日晒引起的日晒伤,本品必须推迟治疗直至晒伤完全恢复后。 8、请将本品保存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9、如有不适,请立即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