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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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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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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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755 |
国药准字Z4202144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 |
清肺热,润燥止咳。用于干咳,久咳。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儿童:5岁以上儿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9~15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嗜睡、口干、恶心、腹胀、皮肤过敏等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禁用。本品无祛痰作用,对痰多的病人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10毫升含枸橼酸喷托维林25毫克,辅料为蔗糖6.5克、枸橼酸、薄荷脑、羟苯乙酯、食用香精、焦糖溶液。 |
本品主要成分为梨,辅料为蔗糖和枸橼酸。 |
性状 |
本品为深红色的黏稠液体;带调味剂的芳香,味甜带苦。 |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为对症治疗药,如应用7日症状无明显好转,应立即就医。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5本品无祛痰作用,痰多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喉疼痛,鼻唇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