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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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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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50mg |
生产企业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457 |
国药准字H44024348 |
说明 | ||
适应症 |
1.用于治疗脑血栓形成的偏瘫、失语等症。 2.也适用于脑血栓后遗症,脑动脉硬化和高血压引起的慢性脑供血不足,冠心病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周围血管疾病。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引起的脑梗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20天为1疗程 |
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3次,一个月为一疗程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有过敏反应及口干、恶心、心悸、多尿等。 大剂量可致中枢兴奋,可使少数病人发生激动不安、失眠等。 |
偶见胃部不适、口干、嗜睡等,饭后服用可避免或减少副作用。 |
禁忌 |
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显著降低者禁用。 |
脑出血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羟乙基芦丁45mg,二羟丙茶碱60mg。 |
本品主要成份磷酸川芎嗪。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色。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其他茶碱类药物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损害、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溃疡病史、肾脏疾患。 3.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尿酸及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增高。 |
1.脑水肿或少量出血者与缺血性脑血管病鉴别困难时应慎用。 2.本品酸性较强,不宜与碱性药物配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