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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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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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g/瓶 |
每袋装1g;每袋装3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125 |
国药准字B20110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肝肾,益精血。用于肝肾精血亏损引起的身体消瘦,腰膝酸软,盗汗,头晕眼花,口渴咽干 |
健脾和胃,消积增食。用于小儿乳食内滞所致厌食,消化不良,脘腹胀满,面色无华,形体消瘦,大便失调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1~3岁一次1/9~1/3袋,3~6岁一次1/3~1/2袋,6~9岁一次1/2~1袋,9~12岁一次1~1.5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桑椹。 |
太子参、枳实(炒)、砂仁、鸡内金(醋制)、山楂(炒焦)、鳖甲(醋刺)、穿山甲(制)。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