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味子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五味子颗粒

琥珀安神丸

规格

每袋重10g(相当总药材3g)

每丸重9g
生产企业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442

国药准字Z22022989
说明
适应症

敛气生津,补益肺肾。用于头晕,失眠,自汗盗汗,气短口干及神经衰弱。

育阴养血,补心安神,用于心血不足,怔仲健忘,心悸失眠,心烦不安,镇惊安神,滋阴清热,固肾。主治心悸怔仲,失眠健忘,梦遗滑精,悸惕不安,口舌生疮,头晕目眩等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蜜丸,每丸重9克,口服,每次1丸,一日2次,温开水吞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五味子。

生地、玄参、天门冬、麦门冬、丹参、当归、琥珀、龙骨、人参、茯苓、大枣、甘草、柏子仁、五味子、酸枣仁、远志、合欢皮、桔梗。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味酸、甜。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

注意事项

1.糖尿病患者慎用。2.本品宜餐后服。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