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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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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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5克*8袋 |
生产企业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新宇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386 |
国药准字Z220218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改善神经衰弱所致头晕、头痛、乏力、心悸以及失眠等症状。 |
益气敛阴,安神镇静。用于病后体虚,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五味子。辅料为蔗糖、香精、防腐剂(苯甲酸钠)。 |
五味子、生晒参。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或黄色粘稠液体;味甜,微酸。 |
口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注意事项 |
1 糖尿病患者慎用。 2 本品宜餐后服。 3 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