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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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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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3g |
100ml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40022 |
国药准字Z4202017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阴﹐养血。用于阴虚潮热﹐骨蒸盗汗﹐腰膝酸软﹐血虚萎黄。 |
养阴润肺。用于肺热燥咳,阴虚久咳。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9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痰湿咳嗽者忌服,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
成分 |
本品成份为龟甲。辅料为冰糖﹑黄酒。 |
川贝母、南沙参、雪梨清膏。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黄白色至黄棕色的颗粒;气微腥,味微甜。 |
本品为棕红色的粘稠液体;气微,味甜。 |
注意事项 |
1.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阴虚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咳声短促,痰少质粘,口干咽燥,或手足心热,盗汗。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