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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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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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粒 |
0.1g |
生产企业 |
广东罗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20 |
国药准字H3202329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1、成人常用量口服。 (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 (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 2、小儿常用量 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1、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滑石粉、氢氧化铝、食用色素。 |
布洛芬0.1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
1、用于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2、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消失。 3、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4、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 1.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 2.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3.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5.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6.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