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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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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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g |
N/A |
生产企业 |
新疆库尔勒药王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3021 |
国药准字Z320207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养血。用于阴虚潮热,骨蒸盗汗,腰膝酸软,血虚萎黄。 |
润肺止咳。用于阴虚燥咳。 |
用法用量 |
烊化兑服,3~9克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本品为龟甲经煎煮、浓缩制成的固体胶。 |
川贝母、半夏(制)、梨清膏。 |
性状 |
本品为长方形或方形的扁块。深褐色。质硬而脆,断面光亮,对光照视时呈半透明状。气 微腥,味淡。 |
本品为棕色或棕黄色澄清粘稠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表现为干咳,咽喉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