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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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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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125g |
生产企业 |
陕西得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843 |
国药准字H6202097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 1~3 10~15 0.5~1 4~6 16~21 1~1.5 一日3次 7~9 22~27 1.5~2 10~1228~32 2~2.5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对乙酰氨基酚、来酸氯苯那敏、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该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该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