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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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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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片x20板 |
7.5m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禹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840 |
国药准字H2005055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适用于感冒、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咽喉炎、肺结核以及其它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干咳。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每次2粒,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口服。成人:每次2粒,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不振、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及精神病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淀粉。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7.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丸,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本品为白色薄膜衣丸,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痰多病人慎用或与祛痰药配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