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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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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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 |
4.4g*6袋 |
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200 |
国药准字Z130212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头痛、神经痛、痛经等。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四至七周岁一次1/3片,七至十五周岁一次1/2片。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本品所含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可发生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咖啡因可造成中枢兴奋、躁动不安、呼吸加快、肌肉抽搐、心动过速等,可产生依赖性;甘油磷酸钙长期服用可造成血磷、血钙浓度变化。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及甘油磷酸钙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氨基比林0.15g,咖啡因0.04g,甘油磷酸钙0.035g。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剂 。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炎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亦可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不宜长久使用,用药超过一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2、氨基比林在胃内酸性条件下与食物相混合发生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酸胺,有潜在的致癌性。 3、长期服用可产生耐受性和依赖性。 4、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5、宜与其他药品间隔1-2小时后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