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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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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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 |
24片 |
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200 |
国药准字H2004388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头痛、神经痛、痛经等。 |
用于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发热、头痛、咳嗽、多痰等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四至七周岁一次1/3片,七至十五周岁一次1/2片。 |
口服。一日3次。具体用量,可参考下表:年龄(岁)标准体重(kg)用量2-312-15一次1-2片4-616-21一次2-3片7-922-27一次3片10-1228-32一次4片 |
副作用 |
本品所含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可发生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咖啡因可造成中枢兴奋、躁动不安、呼吸加快、肌肉抽搐、心动过速等,可产生依赖性;甘油磷酸钙长期服用可造成血磷、血钙浓度变化。 |
少数患者可有轻度嗜睡,恶心、呕吐、腹胀、多汗、口干及皮疹等。 |
禁忌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及甘油磷酸钙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氨基比林0.15g,咖啡因0.04g,甘油磷酸钙0.035g。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0mg、葡萄糖酸锌21mg、盐酸二氧丙嗪0.3mg、板蓝根浸膏粉75mg。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剂 。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炎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亦可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不宜长久使用,用药超过一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2、氨基比林在胃内酸性条件下与食物相混合发生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酸胺,有潜在的致癌性。 3、长期服用可产生耐受性和依赖性。 4、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5、宜与其他药品间隔1-2小时后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