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咖甘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氨咖甘片

布洛芬干混悬剂

规格

氨基比林0.15g,咖啡因40mg,甘油磷酸钙35mg

34g:1.2g
生产企业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2839

国药准字H10970359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头痛、神经痛、痛经等。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四至七周岁一次1/3片,七至十五周岁一次1/2片。

1、首次使用前加凉开水,振摇,至60ml刻度线;临用前摇匀口服。

2、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5-20ml,一日3-4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1-3岁,10-15kg,一次用量4ml。

(2)4-6岁,16-21kg,一次用量5ml。

(3)7-9岁,22-27kg,一次用量8ml。

(4)10-12岁,28-32kg,一次用量10ml。

副作用

本品所含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可发生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岀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咖啡因可造成中枢兴奋、躁动不安呼吸加快、肌肉抽搐、心动过速等,可产生依赖性;甘油磷酸钙长期服用可造成血磷、血钙浓度变化。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5g,咖啡因40mg,甘油磷酸钙35mg。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亦可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不宜长久使用,用药超过一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2、氨基比林在胃内酸性条件下与食物发生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酸胺,有潜在的致癌性。

3、长期服用可产生耐受性和依赖性。

4、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5、宜与其它药品间隔1-2小时后服用。

6、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7、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8、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岀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9、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凤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和/或体征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步骤。患者应该警惕诸如胸痛,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或体征发生后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10、和所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一样,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高血压症状加重,其中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服用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的患者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时,可能会影响这些药物的疗效。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包括本品。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11、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12、NSAIDs,包括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它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渍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