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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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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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mL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杭州娃哈哈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
杭州万邦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384 |
国药准字Z2011002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咳痰等症状。 |
清热止咳,宣肺平喘。用于感冒、头痛发热、咳嗽痰黄、气逆喘急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4-5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4-616-215-7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7-922-277-9小时内不超过4次。10-1228-329-10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25毫克、无水咖啡因18.7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37.5毫克。辅料为: |
葛根、桂枝、防风、紫苏叶、白芷、桔梗、苦杏仁、陈皮、干姜、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虚喘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5.孕妇慎服。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运动员慎用。7.高血压、心脏病及失眠、心悸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合并有肺部感染、肺结核、支气管癌、支气管肺炎或其他肺部疾病患者应去医院就诊。支气管扩张、肺心病患者出现咳嗽时亦应去医院就诊。9.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