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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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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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mL |
0.4gx12袋 |
生产企业 |
杭州娃哈哈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384 |
国药准字H199990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咳痰等症状。 |
用于感冒、扁桃体炎、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4-5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4-616-215-7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7-922-277-9小时内不超过4次。10-1228-329-10 |
口服。一次用量: 1-2岁0.5包,3-8岁1包,9-13岁1.5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包,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25毫克、无水咖啡因18.7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37.5毫克。辅料为: |
牛磺酸,辅料为羧甲基淀粉钠、糖粉、羟丙甲纤维素。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本品为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 |
1.该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