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0ml/瓶 |
每粒装0.2克(含对乙酰氨基酚50毫克) |
生产企业 |
贵州泛德制药有限公司 |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878 |
国药准字Z6302019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咳痰等症状。 |
清热解毒,清肺止咳。用于感冒初期引起的咳嗽,流清涕,头痛目眩。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2-312-144-5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4-616-205-7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每10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25毫克、无水咖啡因18.7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37.5毫克。 |
黄芩,柴胡,贝母,细辛,大青叶,板蓝根,牛黄,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钠敏,咖啡因。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