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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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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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15mg |
0.375g(按C15H14ClN3O4S计)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龙桂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27 |
国药准字H2004040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滴耳.成年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滴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口服。肺炎:一次750mg,一日2次。其他感染:一次375mg,一日2次。对于链球菌A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1/2和1/4。 |
副作用 |
偶有中耳痛及瘙痒感。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禁忌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绿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蓝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外,应同时服用口服制剂。 3.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会引起眩晕.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4.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5.使用本品的疗程以4周为限.若继续给药时,应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