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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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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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15mg |
8ml:24mg |
生产企业 |
济宁光明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41 |
国药准字H200652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滴于眼睑内,一次1滴,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偶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禁忌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含增稠剂玻璃酸钠。 |
性状 |
微黄或淡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只限于滴眼用。 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2.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 3. 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休克、意识丧失、血管性神经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6.由于目前还没有对怀孕妇女进行充分的控制性研究,因此对于怀孕妇女、只有在判断药物的潜在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能使用本品。氧氟沙星可通过乳汁排泄,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 7.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其他成人患者无总的差别。 8.有关本品的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暂时还没有进行。但是,已经证明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全身服用时可增加茶碱的血药浓度,干扰咖啡因的代谢,增加口服抗凝药华法林及其衍生物的作用,如果同服环孢菌素,患者可能会有一过性血清肌酐升高。 9.1岁以下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立。未成熟动物口服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关节病。但没有证据证明氧氟沙星滴眼液对承重关节有任何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