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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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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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15mg |
3.5g:10.5mg |
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682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说明 | ||
适应症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禁忌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分子式:C18H20FN3O4 分子量:361.38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几乎无色至淡黄色凝胶型基质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2、和其它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休克、意识丧失、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