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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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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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ml:1.2mg*10支/盒 |
5ml:15mg/支 |
生产企业 |
南京瑞年百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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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96 |
国药准字H200555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腹炎,角膜炎,角膜渍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治疗眼内手术后、激光滤帘成形术后或各种眼部损伤的炎症反应,抑制白内障手术中缩瞳反应;用于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后止痛及消炎;春季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等过敏性眼病,预防和治疗白内障及人工晶体术后炎症及黄斑囊样水肿,以及青光眼滤过术后促进滤过泡形成等。 |
用法用量 |
滴眼。 用法:每次使用时取出1支,捏住上部的塑板从瓶颈处扭断,挤压装有药液的瓶身,将药水滴入眼睑内。每支仅供一次性使用,用后弃去。 用量: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 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副作用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 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
禁忌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 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双氯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绿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溶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一次性使用的单剂量滴眼液,不含防腐剂,开口后应立即使用,一次用毕即弃去。需再次使用时,应重新开启一支。 2.不宜长期使用。 3.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4.只限于滴眼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 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