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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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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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20ml | |
生产企业 |
上海雷允上封浜制药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101 |
国药准字H350210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大便秘结,小便赤涩。 |
本品用于便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1~2次,饭前服用。 |
将容器顶端盖拨开或将容器顶端刺破、剪开,涂以少许油脂润滑管口,缓慢插入肛门,然后将药液挤入直肠内,成人一次一支或0.5支,儿童一次0.5支。 |
副作用 |
外用无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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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龙胆、芦荟、大黄、青黛、栀子、当归、黄芩、木香。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甘油或山梨醇。 |
性状 |
本品灰色水丸;具芦荟臭气,味苦。 |
无色糖浆状溶液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3.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容器顶端拨开或刺破、剪开后的注药导管的开口应光滑,以免擦伤肛门或直肠。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