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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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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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0.35g | |
生产企业 |
上海雷允上封浜制药有限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101 |
国药准字Z200259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大便秘结,小便赤涩。 |
清热通便。用于头目眩晕,牙龈肿痛,口舌生疮,便秘尿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1~2次,饭前服用。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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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成分 |
龙胆、芦荟、大黄、青黛、栀子、当归、黄芩、木香。 |
黄连、石膏、甘草、黄芩、大黄、赤芍、栀子、连翘、当归、川芎、薄荷、荆芥、菊花、玄参、天花粉、桔梗。 |
性状 |
本品灰色水丸;具芦荟臭气,味苦。 |
本品为黑褐色丸剂(水丸)。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3.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