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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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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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支(RX) | |
生产企业 |
上海雷允上封浜制药有限公司 |
丹东康复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101 |
国药准字H10890057 |
说明 | ||
适应症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大便秘结,小便赤涩。 |
用于治疗高血氨症及由血氨升高引起的疾病;用于治疗慢性功能性便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1~2次,饭前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经临床使用除个别患者服用后稍感恶心外,无其它不适,经继续服药或用一倍水稀释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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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糖尿病患者慎用,对半乳糖不能耐受者不宜服用。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均禁用。 |
成分 |
龙胆、芦荟、大黄、青黛、栀子、当归、黄芩、木香。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果糖。 |
性状 |
本品灰色水丸;具芦荟臭气,味苦。 |
本品为无色至浅棕黄色澄清黏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3.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