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ml:15mg |
0.003 |
生产企业 |
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 |
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24 |
国药准字H20103555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滴,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尔有辛辣似蛰样的刺激症状。 |
偶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禁忌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氧氟沙星。 |
氧氟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澄明溶液。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2.和其它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休克、意识丧识、血管性神经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只限于滴眼用。 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