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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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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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15mg |
3.5g:10.5mg |
生产企业 |
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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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24 |
H2016019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滴,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尔有辛辣似蛰样的刺激症状。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禁忌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 |
对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氧氟沙星。 |
氧氟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白色或类白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2.和其它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休克、意识丧识、血管性神经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