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5ml:15mg(2) 10ml:30mg |
5ml:15mg(以洛美沙星计) |
生产企业 |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185 |
国药准字H2008333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滴,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滴于眼脸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最常报道的不良反应是暂时性视力下降、发烧、头痛、暂时性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发生率约1%-3%。其他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 |
禁忌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性状 |
微黄或淡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2.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血管虚脱、丧失知觉、血管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3、只限于滴眼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