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喉咽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喉咽颗粒

头孢氨苄片

规格

每袋装18g

0.25g(按C16H17N3O4S计算)
生产企业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5020108

国药准字H19994027
说明
适应症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成分

连翘﹑黄芩﹑玄参﹑地黄﹑麦冬。蒲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氨苄。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乳黄色。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