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喉咽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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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喉咽颗粒

板蓝根颗粒

规格

每袋装18g

(1)每袋5g(2)每袋装10g(3)每袋装3g(无蔗糖)
生产企业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539

国药准字Z44023485
说明
适应症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连翘﹑黄芩﹑玄参﹑地黄﹑麦冬。蒲料为:蔗糖﹑糊精。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浅棕黄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