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喉咽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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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喉咽颗粒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

每袋装18g

按C37H67NO13计0.125g(12.5万单位)
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809

国药准字H43020071
说明
适应症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 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0.4 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0.8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0.4 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以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 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 一日4次,疗程14日。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力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年老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浓度过高〈≥12m 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害者及孕妇禁用。

成分

连翘﹑黄芩﹑玄参﹑地黄﹑麦冬。蒲料为:蔗糖﹑糊精。

琥乙红霉素。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敬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