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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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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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8g |
20s*12袋 |
生产企业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18 |
国药准字Z20080655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连翘﹑黄芩﹑玄参﹑地黄﹑麦冬。蒲料为:蔗糖﹑糊精。 |
金银花、黄芩。辅料为聚乙二醇4000。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滴丸;气清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