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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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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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8g |
每支装2ml;5ml |
生产企业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18 |
国药准字Z20026530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连翘﹑黄芩﹑玄参﹑地黄﹑麦冬。蒲料为:蔗糖﹑糊精。 |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浅棕黄色或棕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3、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