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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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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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毫升 |
N/A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542 |
国药准字Z3202070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润肺止咳。用于阴虚燥咳。 |
用法用量 |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 |
川贝母、半夏(制)、梨清膏。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味苦。 |
本品为棕色或棕黄色澄清粘稠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表现为干咳,咽喉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