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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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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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100s |
0.2g(按C21H25N3O2S计)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424 |
国药准字H20184088 |
说明 | ||
适应症 |
氯普噻吨片,适应症为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用法用量 |
口服 从小剂量开始,首次剂量25~50mg,一日2~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日400~600mg。维持量为一日100~200mg。6岁以上儿童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3次,渐增至一日150~300mg,维持量为一日50~150mg。 |
口服。一日2次,饭前或饭后服用。 成人: 1.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治疗初期的日总剂量为:第一日50mg,第二日100mg,第三日200mg,第四日300mg。 从第四日以后,将剂量逐渐增加到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每日300-450mg。可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调整为每日150-750mg。 2.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当用作单一治疗或情绪稳定剂的辅助治疗时,治疗初期的日总剂量为第一日100mg,第二日200mg,第三日300毫克,第四日400mg。到第六日可进一步将剂量调至每日800mg,但每日剂量增加幅度不得超过200mg。 可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调整为每日200-800mg,常用有效剂量范围为每日400-800mg。 老年患者: 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本品慎用于老年患者,尤其在开始用药时。老年患者的起始剂量应为每日25mg。随后每日以25-50mg的幅度增至有效剂量,但有效剂量可能较一般年轻患者低。 肾脏和肝脏损害患者: 口服喹硫平后的清除率在肾脏和肝脏损害的患者中下降约25%。喹硫平在肝脏中代谢广泛,因此应慎用于肝脏损害的患者。 对肾脏或肝脏损害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应为每日25毫克。随后每日以25-50mg的幅度增至有效剂量。 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头晕、嗜睡、无力、体位性低血压和心悸、口干、便秘、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抗胆碱能症状。 2.剂量偏大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长期大量使用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3.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4.可引起肝功能损害、粒细胞减少。偶可引起癫痫。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甲状腺水平:本品治疗可伴有轻微的、与剂量有关的甲状腺激素水平下降,尤其是总T4和游离T4。总T4和游离T4的下降在喹硫平治疗的第2-4周最显著,长期治疗过程中没有进一步下降,几乎所有的患者在停用喹硫平后对总T4和游离T4的影响可以恢复,而且与疗程无关,仅在高剂量情况下观察到总T3和反T3的少量下降。TBG水平未有改变,并且一般没有TSH的相应升高,这表明本品不会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本品上市后应用有发生黄疸的报告。 |
禁忌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尿潴留、昏迷及对本品过敏者。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普噻吨,其化学名称为:(Z)N,N-二甲基-3-(2-氯9H-亚噻吨基)-1-丙胺。化学名:(Z)-N,N-二甲基-3-(2-氯-9H-亚噻吨基)-1-丙胺 分子量:C18H18ClNS |
主要组成成份:富马酸喹硫平。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0.2克为双凸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患者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慎用。 6.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乳糖 本品含有乳糖。患有少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症、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症的患者不应服用本品。 2.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影响 由于本品可能会导致困倦。因此对操作危险机器包括驾驶车辆的患者应予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