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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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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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包 |
5gx10袋 |
生产企业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541 |
国药准字H3602192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
副作用 |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 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 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及肾炎患者禁用。 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盐酸异丙嗪5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125毫克,枸橼酸喷托维林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粉末状。 |
本品为粉红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青光眼、膀胱颈梗阻、幽门及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4.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