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455 |
国药准字Z2013303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健脾和胃,益气固表,消食导滞。用于改善小儿脾胃气虚、脾失健运证引起的厌食,偏食,汗多,大便不调,易感冒。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七岁以内一次10克,七岁以上一次2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司匹林,其化学名称为2-(乙酰氧基)苯甲酸。 |
黄芪、淮山药、炙甘草、茯苓、石斛、麦牙炒、山揸、木瓜、党参、陈皮、白术。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