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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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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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0mg |
100mg*30片 |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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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445 |
国药准字J201710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
阿司匹林对血小板聚集的抑制作用,因此阿司匹林肠溶片适应症如下: 1、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病患者的发病风险; 2、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 3、预防心肌梗死复发; 4、中风的二级预防; 5、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但是该药不应该做止痛剂。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① 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 ② 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③ 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 ④ 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 口服 ① 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 ② 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用法:口服。肠溶片应饭前用适量水送服。 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建议首次剂量300mg,嚼碎后服用以快速吸收。以后每天100-200mg。 预防心肌梗死复发:每天100-300mg。 中风的二级预防:每天100-300mg。 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每天100-300mg。 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每天100-300mg。 动脉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后,如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冠状动脉旁路术(CABG),颈动脉内膜剥离术,动静脉分流术:每天100-300mg。 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每天100-200mg。 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每天100mg。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肠道反应,如腹痛和肠道轻微出血,偶尔出现恶心、呕吐、和腹泻。胃出血和胃溃疡以及主要在哮喘患者出现的过敏反应,极少见。有报道个别病例出现肝肾功能障碍、低血糖及严重的皮肤病变。小剂量阿司匹林能减少尿酸的排泄,对易感者可引起痛风发作。有极少数会由于长期服用导致胃肠出血而引发贫血,出现黑便。出现眩晕和耳鸣时可能为严重的中毒症状。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1.对阿司匹林和含水杨酸发物质过敏; 2.胃,十二指肠溃疡; 3.出血倾向。 |
成分 |
2-(乙酰氧基)苯甲酸。 |
阿司匹林。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患哮喘,花粉性鼻炎,鼻息肉,或慢性呼吸道感染患者和对所有类型的震痛药,抗炎药和抗风湿药过敏者,在使用本品时会有哮喘发作的危险,在服用前应咨询医生。 手术前服用本品应通知医生和牙科医生。 长期大量服用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下列情况应咨询医生,慎用本品: 1.对其他震痛剂,抗炎药或抗风湿药过敏,或存在其他过敏反应; 2.同时使用抗凝药物; 3.支气管哮喘; 4.慢性或复发性胃或十二指肠病变; 5.肾损害; 6.严重的肝功能损害,少服或忘记服用后,下次不要加倍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