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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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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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20片*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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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金砖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68 |
国药准字Z2009056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腰椎病引起的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2)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3)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4)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2.小儿常用,口服。(1)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2)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2.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可产生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1. 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 2.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胃出血患者忌用。 3. 孕妇忌用。 |
成分 |
阿司匹林。 |
伸筋草、白芍、狗脊(烫)、续断、地黄、红花、乳香(醋炙)、没药(醋炙)、葛根、桃仁(燀)、牛膝、葛根、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
1. 忌生冷、油腻食物。 2.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疾病患者中严重者应向医师咨询后服用。 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本品对胃肠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宜饭后服用。 5. 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它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 6.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之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