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司匹林肠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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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司匹林肠溶片

萘普生缓释片

规格

50mg

0.25g
生产企业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5021385

国药准字H20093812
说明
适应症

1.镇痛、解热。2.抗炎、抗风。3.关节炎。4.抗血栓。5.儿童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

主要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幼年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急性病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等所致的疼痛。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 (1)解热、镇痛:一次6~12片,一日3次,必要时可每4小时一次。 (2)抗炎、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3)抑制血小板聚集:小剂量应用。预防心肌梗死发生、心绞痛, 1~6片/次/日;急性心肌梗死,初始剂量6片,维持剂量为每日1~2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每日6片,可术后6小时开始。 (4)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痛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量: (1)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可每4~6小时一次。 (2)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要浓度调整剂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 (3)儿科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每日3~4次;退热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每日3~4次;症状解除后减少剂量至每日3~5mg/kg,每日一次,连续服用2月或更久。

口服。成人一次 0.5g ( 2 片),一日 1 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1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 1.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μg∕ml后出现。2.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症,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3.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

常见报道的不良反应有:腹部不适、头痛、恶心、周围的浮肿(轻微),耳鸣及眩晕。

禁忌

下列情况应禁用: (1)活动性溃疡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 (3)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8.哮喘、鼻息肉综合征、神经血管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9.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成分

主要成分为阿司匹林。

本品主要成分为萘普生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2.对诊断的干扰: (1)长期每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 (2)可干扰尿酮体试验; (3)当血药浓度超过 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 (4)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时可受本品干扰; (5)尿香草基杏仁酸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 (6)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 (7)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 (8)每天用量超过5g时血清胆固醇可降低; (9)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 (10)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及三碘甲腺原氨酸可得较低结果;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痛风;肝功能减退时;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肾功不全等。 4.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慎用。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0.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1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1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