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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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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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5mg |
生产企业 |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234 |
国药准字H19980174 |
说明 | ||
适应症 |
1.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2.预防心肌梗死复发。3.中风的二级预防。4.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5.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 |
1.高脂血症。 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他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 2.冠心病。(1)减少死亡的危险性。(2)减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险性。(3)减少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的危险性。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75mg~160mg,每日1次。 |
口服,如需要可掰开服用。1.高胆固醇血症:一般始服剂量为每天10mg(5mg规格:2片;10mg规格:1片),晚间顿服。对于胆固醇水平轻至中度升高的患者,始服剂量为每天5mg(5mg规格:1片;10mg规格:半片)。若需调整剂量则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5mg规格:8片;10mg规格:4片),晚间顿服。当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降至75mg/dL (1.94mmol/L)或总胆固醇水平降至140mg/dL(3.6mmol/L)以下时,应减低辛伐他汀的服用剂量。2.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根据对照临床研究结果,对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病人,建议辛伐他汀40mg/d 晚间顿服,或80mg/d分早晨20mg、午间20mg和晚间40mg三次服用。辛伐他汀应与其他降脂疗法联合应用(如低密度脂蛋白提取法),当无法使用这些方法时,也可单独应用辛伐他汀。3.冠心病:冠心病患者可以每天晚上服用20mg(5mg规格:4片;10mg规格:2片) 作为起始剂量,如需要剂量调整,可参考以上说明(高胆固醇血症用法与用量)。4.协同治疗:辛伐他汀单独应用或与胆酸螯合剂协同应用时均有效。对于已同时服用免疫抑制剂类药物的患者,辛伐他汀的推荐剂量为每天10mg(5mg规格:2片;10mg规格:1片)。5.肾功能不全:由于辛伐他汀由肾脏排泄不明显,故中度肾功能不全病人不必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如使用剂量超过每天10mg(5mg规格:2片;10mg规格:1片)时应慎重考虑,并小心使用。 |
副作用 |
所列出的药物不良反应(ADRs)是基于所有阿司匹林制剂(包括短期和长期口服治疗)的上市后自发报告,因此无需按照CIOMSⅢ频率类别进行组织。 上、下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胃肠道和腹部疼痛。罕见的胃肠道炎症、胃十二指肠溃疡。非常罕见的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和穿孔,伴有实验室异常和临床症状。 由于阿司匹林对血小板的抑制作用,阿司匹林可能增加出血的风险。已观察到的出血包括手术期间出血,血肿,鼻衄,泌尿生殖器出血,牙龈出血。也有罕见至极罕见出血的报道,如胃肠道出血、脑出血(血压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患者和/或与抗凝血药合用),可能威胁生命。急性或慢性出血后可能导致贫血/缺铁性贫血(如隐性的微出血),伴有实验室异常和临床症状,例如虚弱,苍白,低血压。 严重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患者出现溶血和溶血性贫血。 肾损伤和急性肾衰竭。 过敏反应伴有相应实验室异常和临床症状,包括哮喘症状,轻度至中度的皮肤反应。 呼吸道、胃肠道和心血管系统,包括皮疹,荨麻疹,水肿,瘙痒症,心血管-呼吸系统不适,极罕见的严重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 极罕见的一过性肝损害伴肝转氨酶升高。 药物过量时曾报道头晕和耳鸣。 |
1.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已有对照组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分为可能、可疑或肯定)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发现肌病的报告很罕见。2.下列不良反应的报导曾出现在无对照组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应用中,如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呕吐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黄疸罕有发生。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明显的过敏反应综合征罕有报导,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征、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沉(ESR)增高、关节炎、关节痛、荨麻疹、光敏感性、发热、潮红、呼吸困难以及不适。3.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氨基转移酶显著和持续升高的情况罕有报导。肝功能检查异常为轻微或一过性。来源于骨骼肌部分的血清磷酸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也有报告。 |
禁忌 |
下列情况禁用阿司匹林肠溶片: ·对阿司匹林或其它水杨酸盐,或药品的任何其它成份过敏; ·水杨酸盐或含水杨酸物质、非甾体抗炎药导致哮喘的历史;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出血体质; ·严重的肾功能衰竭; ·严重的肝功能衰竭; ·严重的心功能衰竭; ·与氨甲蝶呤(剂量为15mg/周或更多)合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妊娠的最后三个月。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活动性肝脏疾病或无法解释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者----怀孕和哺乳期妇女(见注意事项、怀孕和哺乳期妇女用药) |
成分 |
阿司匹林。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辛伐他汀,[1S-[1α,3α,7β,8β,(2S*,4S*)8αβ]]-1,2,3,7,8,8a-六氢-3,7-二甲基-8-[2-(四氢-4-羟基-6-氧代-2H-吡喃-2-基)乙基]-1-萘基-2,2-二甲基丁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片芯为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用药请参见,使用前咨询医生。 |
1.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2.肝脏反应。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氨基转移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在临床试验中, 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氨基转移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 但无黄疸或其他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建议在治疗前对于氨基转移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氨基转移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氨基转移酶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并保持持续,则应予停药。与其它降脂药相同,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氨基转移酶中等程度升高(低于正常值3倍的情况)亦有报道。这些变化通常在应用辛伐他汀治疗后不久即有出现,但一般为一过性且不伴随任何症状,所以不必停药。3.肌肉反应。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普遍有肌酸激酶(CK,来自骨骼肌)轻微的一过性升高,但这些并无任何临床意义。对于有弥漫性的肌痛、肌软弱或/和显著的肌酸激酶(CK)升高(大于正常值十倍以上)的情况应考虑为肌病,因此应要求病人若发现有不可解释的上述肌病征象应立即告诉医生。若发现肌酸激酶(CK)显著上升或诊断或怀疑肌痛,应立即停止辛伐他汀的治疗。对于有急性或严重的条件暗示的肌病及有因横纹肌溶解而导致二次急性肾衰竭倾向的病人应停止甲基羟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治疗。4.眼科检查。即使在没有任何药物治疗时,随着年龄增长晶状体混浊的发病率亦会增加,长期临床研究资料显示,辛伐他汀对人体晶状体无不良作用。5.纯合子型家庭性高胆固醇血症。由于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低密度脂蛋白(LDL) 受体的完全缺乏的缘故,辛伐他汀对此类病人的治疗效果不大理想。6.高三酰甘油血症。辛伐他汀只有中等程度降低三酰甘油(甘油三酯)的效果,而不适合治疗以三酰甘油升高为主的异常情况(如I、IV及V型高脂血症)。7.对酒精饮用量过大和/或有既往肝脏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