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胆泻肝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龙胆泻肝颗粒

皂白散

规格

每袋装6g

30g*2袋
生产企业

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天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4785

国药准字B20020617
说明
适应症

本品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适用于因湿热蕴结所致的汗泡型手足癣,症见水疱,瘙痒。

用法用量

口服,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外用浸泡。一日1袋,加沸水1500毫升化开,待温后,浸泡患处20~30分钟。浸泡液可用2次,第二次用时需重新加热。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尚不明确。

成分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密炙)、辅料为蔗糖、糊精。

白矾(煅)、皂矾(假)、大皂角、黄精、地骨皮。

性状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气味香,味甜,微苦。

本品为灰黄色至红褐色的粉末;气微,有刺激性。

注意事项

1. 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 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