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胡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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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柴胡口服液

感冒退热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相当于原药材10克)

每袋装18克
生产企业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539

国药准字Z36021113
说明
适应症

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本品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柴胡

本品主要成分: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辅料为:糊精,矫味剂(甜菊素)。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微甜、略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