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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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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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相当于原药材10克) |
0.3g*5瓶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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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539 |
ZC20160014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
清热化痰,消积安神。本品用于小儿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痰鸣,不思饮食,烦躁易惊,舌质红,苔黄,脉浮数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周岁至四岁幼儿一次0.3g,五岁以上儿童一次0.45g-0.6g,周岁以内酌减,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 |
羊肠枣、珍珠、琥珀、金银花、茯苓、薄荷、钩藤、防风、广东神曲、麦芽、天竺黄、天然冰片、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微甜、略苦。 |
本品为黄色至暗黄粉末;气芳香,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本品期间宜戒食生冷、油腻、煎炸、燥热等食物。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