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胡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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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柴胡口服液

七味清咽气雾剂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相当于原药材10克)

11.2g:190揿
生产企业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本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539

国药准字Z10980067
说明
适应症

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清泄肺胃,消肿利咽。用于急性咽炎属肺胃实热症,症见:发热、咽痛或咽干、咳嗽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药瓶倒置,喷嘴对准咽部,喷咽部,每次揿3下,一日3次;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柴胡

山豆根、射干、玄参、麦冬、蟾酥、麝香、冰片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微甜、略苦。

药液为黄棕色至红棕色澄清液体,有特异香气,味辛。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后有微麻、涩等感觉,一般30分钟后可自行消失。

2.个别患者会有轻微恶心感觉。

3.心功能不全者、过敏体质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