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胡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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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柴胡口服液

丹葶肺心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相当于原药材10克)

每袋装10g
生产企业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万通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539

国药准字Z20030098
说明
适应症

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心病(发作期)属痰热证,证见:咳嗽喘促,痰黄粘稠,或胸闷,心悸,发热,口唇发绀,便干,舌红,苔黄或黄腻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温开水冲服,每次10g,一日3次,4周为一个疗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素体虚寒及寒痰停饮者慎用。

成分

柴胡

麻黄(蜜炙)、石膏、鱼腥草、前胡、苦杏仁、浙贝母、葶苈子、桑白皮、枳壳、丹参、川芎、太子参、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微甜、略苦。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必要时配合使用抗生素等综合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