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相当于原药材10克) |
每瓶装3g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洛阳宁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539 |
国药准字Z41021374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疼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主治喉痹、乳蛾、口疮、牙疳等症。用于口腔粘膜表浅有豆大溃疡点,色鲜红,微肿,有灼热疼痛,伴发热。急性扁桃体炎可用本剂。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吹敷患处,每次少量,一日数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文献报道:冰硼散致严重过敏性口腔炎1例,致腹部剧痛1例。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 |
珍珠10g 朱砂 50g 冰片 54g 硼砂(煅) 443g 玄明粉 443g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微甜、略苦。 |
本品为粉红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治疗热毒蕴结所致急喉痹、牙宣,口疮的常用中成药,若病属虚火上炎者慎用。 2、本品含有辛香走窜、苦寒清热之品,有碍胎气,孕妇慎用。 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食物,戒烟酒,以免加重病情。 4、方中含有玄明粉,药物泌入乳汁中,易引起婴儿腹泻,故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5、本品含朱砂有小毒,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以免引起蓄积中毒。 6、急性咽炎,牙周炎、口腔溃疡感染严重,有发热等全身症状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